设计要求
比赛场地的跑道是指设在露天的或有覆盖设施的路线,它有两条长度相等的直线跑道段和两个对称的具有相同直径的弯道相连接的竞赛跑道。
比赛场地跑道的标准长度为200米,宽度为6米以上(但根据情况而定,长度最短不少于125米,最长不超过400米,宽度最短不少于5米)。
比赛场地跑道的地面可用任何材料铺成,但要求完全平坦,有一定的光滑度,不易摔倒,适合举办轮滑竞赛。
场地要完全平坦,但弯道可有一定的倾斜度。有倾斜度的部分要从内侧边缘逐渐均匀平稳地升高,直到外侧边缘。
直线跑道为了与弯道倾斜跑道相衔接,也可以有向内倾斜的衔接部分,但直线赛道的平坦部分不应少于跑道总长的33%,终点要用白色线标出,宽为5厘米,一直标到跑道外侧边线。终点线不能设在弯道处(一般设在直道中线前伸10米处为宜)。
跑道外缘应设有保护设施。